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院建筑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 ,我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医院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重庆市医院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