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造价管理处牵头,天津造价总站和河北造价服务中心共同编制的首部《〈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JJJZ0-31(03)-2018)》(以下简称《管廊定额》),已经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签发,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便于市场主体和专业人员理解应用《管廊定额》,北京市住建委于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管廊定额》颁发宣贯会,来自京津冀三地造价管理机构、建设、施工、咨询等单位人员共约36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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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是深度融合京津冀建筑市场的重要基础,可以有效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化政府服务。计价规则不统一已然成为企业在区域内有序流动的隐形门槛,首部共编计价依据是三地稳步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工作的“铺路”之举。《管廊定额》作为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定额编制的开篇之作,及时填补了京津冀三地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的“空白”,满足了京津冀三地建筑市场管廊工程计价的迫切需要,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河北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提升京津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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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贯会上,三地造价管理机构结合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情况,《管廊定额》编制过程、取得成果及定额执行中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下一步,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继续紧盯建立区域协调统一计价依据的合作框架目标,牢记探索可复制造价改革经验的先行先试重担,攻坚克难,扩大试点,多出成果。同时,三地造价管理机构将持续做好《管廊定额》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管廊定额》的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