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城函〔2019〕421号

各市、县、区城市公共照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和《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实际,现就推进全省城市智慧灯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智慧灯杆建设的重要性

       智慧灯杆是以照明灯杆为基础,集成了音视频监控设备、无线基站、WIFI热点、多媒体屏幕、充电桩以及天气、环境等各种感知器的新型智能设备。智慧灯杆通过深度整合多类型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集约、统筹”,大幅度降低城市建设成本,提升城市运维效率,为城市建设带来多重效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也提出,到2020年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有力支撑“信息智能岛”和“智慧海洋”建设,为着力打造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服务。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智慧灯杆建设,把之作为“信息智能岛”建设的突破口和5G基站建设的重要环节,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工作。

      二、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

      各市县公共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气象、交通、环保、通信、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商,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智慧灯杆建设方案,做到智慧灯杆各智能设备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三、稳步推进智慧灯杆建设

       各市县要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改造等工作,分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智能灯杆建设和改造工作。智慧灯杆建设要兼顾城市景观,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