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建筑抗震标准实施能力,依据国家、省有关抗震支吊架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抗震支吊架安装补充定额》,现予以发布,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配套使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站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