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字[2019]3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爆破工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爆破工程造价计价需要,我厅与山西省工程爆破协会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2018《山西省爆破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现予发布,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原2011《山西省爆破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19年5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2019年5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应当执行2018《山西省爆破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