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技术(产品)项目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海河教育园经建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建设科技水平,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发展,按照《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技术升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二)具备必要的应用技术标准、工法、设计标准图集、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导性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

(三)技术先进、成熟、辐射能力强,适合在本市推广应用。

(四)申报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必须是成果持有单位且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申报的推广技术(产品)不得与现已公布的我市推广技术(产品)雷同,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

    (五)申报建筑材料、设备等产品类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

(六)申报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未涉及的新技术(产品)以及境外技术(产品)的,技术依托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鉴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相关机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2.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及合规性判定意见;

3.已在两项及以上建设工程应用的佐证材料。

(七)不属于国家及我市明令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产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天津住建网”(网址http://zfcxjs.tj.gov.cn/)—办事大厅,点击“天津市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平台(http://tjjzjnkj.zfcxjs.tj.gov.cn:8090/esys/)”进行在线注册。

(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根据填报说明在线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附件。

   (三)报送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纸质版,采用A4纸,软皮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科技推广科。

三、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高建 022-28468612

市绿建中心:张兆明

市绿建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