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发挥项目资本金宏观调控和风险约束作用,《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已按程序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