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省内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