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建农房施工引导,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新建农房施工技术导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重庆市新建农房施工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