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发电 〔2020〕7号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

   根据党中央关于“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最新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安委办《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2号),各地要指导企业因地制宜按照气候条件切实组织好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保障民生工程和抗击疫情支撑工程要积极组织开工复工,同时在开复工前后要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助力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此,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积极组织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复工的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前开复工有关要求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积极组织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复工的工作指南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