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地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