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督〔2020〕59号

 

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天水、武威、金昌、酒泉、张掖、庆阳、平凉、白银、定西、陇南市和临夏、甘南州住建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抗击疫情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户外管控,防止聚集感染

及时对户外公共空间人员聚集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各级有关要求,对户外公共空间密集的场所实施关闭,避免发生聚集性、扎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

二、加强街面巡查,防止流动感染

及时制止不按规定处置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行为;特别做好农(集)贸市场、活禽市场、花鸟市场周边的巡查检查,对发现的沿街销售野生动物、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宰杀活禽等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巡查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协调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救助。

三、加强单车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及所属运维人员共同维护单车卫生,做好车库、停放点等重点场所消毒,对每日出库车辆全部进行消毒处理,运营车辆做到即停即消,运维人员自觉按照科学指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加强保洁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加强对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城乡结合部、城市公厕等环卫设施清扫、保洁、消毒的力度和频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防控管理,结合实际,利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消毒杀菌措施,严防废弃口罩成“二次污染源”。

五、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主动配合单位、社区(村)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卫生健康、公安、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六、加强自身防护,保障工作开展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关心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采购和供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督促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和办公区域、执法装备的消毒工作,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七、加强舆论宣传,传播权威信息

加大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增强群众科学防护意识,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不发布、不评论、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和权威媒体证实的疫情消息,带头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信谣、不传谣。

八、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职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主心骨”作用,坚决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以党建为引领,做好相关工作。要强化依法防控意识,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遵守《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严守工作纪律,依法执行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值勤备勤工作制度,严格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纪律要求,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重要信息和典型做法抄送省住建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