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字〔 2019〕121 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 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相关计价系数,现通知如下: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将《关于发布〈贵州省2016 版计价定额简易计税方法计算规则〉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257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试行)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规则〉的通知》(黔建建通〔2018〕204 号)的简易计税方法费用计算顺序及调整(费用)系数表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1、附件2。
三、2019 年4 月1 日(含)后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9 年3 月31 日(含)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合同签订应按本通知执行。
四、2019 年3 月31 日(含)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以及已经开标的建设工程,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程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发、承包双方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工程计价已在合同中约定的,按其原约定执行。
(二)合同约定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应予以调整价款的,或者未约定的,工程计价调整原则如下:
1.对于2019 年3 月31 日(含)前已开工但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2019 年3 月31 日(含)前已完工程量部分仍按原建设工程计价规定执行,已完工程量由发、承包双方认可;2019 年4 月1 日(含)后按本通知执行。
2.对于2019 年3 月31 日(含)前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仍按原建设工程计价规定执行。
3.2019 年 3 月31 日(含)前开具原增值税税率发票的工程预付款,扣回预付款时对应工程价款税金计算不予调整。
五、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 月31 日(含)前按原
增值税税率计税,发生在4 月1 日(含)之后按现行增值税税率计税,施工企业应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
六、本通知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执行。
各地应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除外)简易计税方法费用计算顺序及调整(费用)系数表
2.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部分)简易计税方法费用计算顺序及调整(费用)系数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3 月29 日


附件 1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除外)简易计税方法

费用计算顺序及调整(费用)系数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调整(费用)系数(%)
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工程地下管廊工程(上册)
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1.1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1.2计价材料费∑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调整系数112.81108.48109.36112.78108.30
1.3未计价材料费(含合同约定可调价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未计价材料费-----
1.4机械使用费∑分部分项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109.37109.85109.36101.23109.81
1.5企业管理费∑分部分项工程企业管理费×调整系数101.04101.04101.04101.11101.04
1.6利润∑分部分项工程利润-----
2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2.1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2.2计价材料费∑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调整系数112.81108.48109.36112.78108.30
2.3未计价材料费∑分部分项工程未计价材料费-----
2.4机械使用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109.37109.85109.36101.23109.81
2.5企业管理费∑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调整系数101.04101.04101.04101.11101.04
2.6利润∑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总价措施项目费 3.1+3.2+3.3+3.4+3.5+3.6+3.7+……




3.1安全文明施工费(1.1+2.1)×费用系数14.9713.419.228.8817.45
3.1.1环境保护费(1.1+2.1)×费用系数0.760.670.840.450.88
3.1.2文明施工费(1.1+2.1)×费用系数3.473.103.082.064.04
3.1.3安全施工费(1.1+2.1)×费用系数6.075.452.703.607.08
3.1.4临时设施费(1.1+2.1)×费用系数4.674.192.602.775.45
3.2夜间和非夜间施工增加费(1.1+2.1)×费用系数0.770.690.680.460.90
3.3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1.1+2.1)×费用系数-0.85--1.10
3.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1+2.1)×费用系数0.470.420.530.280.42
3.5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2.1)×费用系数0.430.380.190.250.38
3.6工程定位复测费(1.1+2.1)×费用系数0.190.170.080.110.17
3.7二次搬运费(1.1+2.1)×费用系数0.95--0.56-
4其他项目费 4.1+4.2+4.3+4.4




4.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
4.2暂估价4.2.1+4.2.2
4.2.1材料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竣工结算:按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调整综合单价。
4.2.2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计列。
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计日工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 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4.4总承包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1%;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工程估算价×3%~5%。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计算。
5规费 5.1+5.2+5.3




5.1社会保障费(1.1+2.1)×费用系数33.6533.6533.6533.6533.65
5.1.1养老保险费(1.1+2.1)×费用系数22.1322.1322.1322.1322.13
5.1.2失业保险费(1.1+2.1)×费用系数1.161.161.161.161.16
5.1.3医疗保险费(1.1+2.1)×费用系数8.738.738.738.738.73
5.1.4工伤保险费(1.1+2.1)×费用系数1.051.051.051.051.05
5.1.5生育保险费(1.1+2.1)×费用系数0.580.580.580.580.58
5.2住房公积金(1.1+2.1)×费用系数5.825.825.825.825.82
5.3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6税前工程造价 1+2+3+4+5
7增值税 6×3%
8工程总造价 6+7


附件 2: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部分)简易计税方法
费用计算顺序及调整(费用)系数表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调整(费用)系数(%)
通用安装工程地下管廊工程(中、下册)
1分部分项工程费1.1+1.2+1.3+1.4+1.5+1.6

1.1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1.2材料费∑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调整系数109.78112.70
1.3未计价材料费(含合同约定可调价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未计价材料费--
1.4机械费∑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费×调整系数107.30109.96
1.5企业管理费∑分部分项工程企业管理费×调整系数101.04101.04
1.6利润∑分部分项工程利润--
2专业技术措施项目费2.1+2.2+2.3+2.4+2.5

2.1脚手架搭拆费按各册定额规定计算

2.1.1其中:人工费


2.2高层建筑增加费按各册定额规定计算

2.2.1其中:人工费


2.3系统调整费按各册定额规定计算

2.3.1其中:人工费


2.4企业管理费(2.1.1+2.2.1+2.3.1)×费用系数28.9528.95
2.5利润(2.1.1+2.2.1+2.3.1)×费用系数29.0029.00
3总价措施项目费3.1+3.2+3.3+3.4+3.5+……

3.1安全文明施工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6.798.25
3.1.1环境保护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750.75
3.1.2文明施工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781.03
3.1.3安全施工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1.301.30
3.1.4临时设施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3.965.17
3.2夜间和非夜间施工增加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200.39
3.3二次搬运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3.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550.55
3.5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420.42
4其他项目费4.1+4.2+4.3+4.4

4.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

4.2暂估价4.2.1+4.2.2

4.2.1材料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竣工结算:按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调整综合单价。
4.2.2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计列。
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计日工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4.4总承包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1%;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工程估算价×3%~5%。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计算。
5规费5.1+5.2+5.3
5.1社会保障费5.1.1+5.1.2+5.1.3+5.1.4+5.1.533.6533.65
5.1.1养老保险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22.1322.13
5.1.2失业保险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1.161.16
5.1.3医疗保险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8.738.73
5.1.4工伤保险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1.051.05
5.1.5生育保险费(1.1+2.1.1+2.2.1+2.3.1)费用系数×0.580.58
5.2住房公积金(1.1+2.1.1+2.2.1+2.3.1)×费用系数5.825.82
5.3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6税前工程造价1+2+3+4+5
7增值税6×3%
8工程总造价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