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办标函[2019]324号批复同意我委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北京市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微观干预,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践行工程造价管理更好地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服务的价值理念,营造能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需要的企业成长和人才培育环境,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推进全国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按《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有序交叉,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为试水阶段,以特定的措施项目费为切入点,试行市场化方式定价;第二阶段为扩大试点项目阶段,增加试行市场化定价的措施项目;第三阶段为先“立”阶段,优化造价信息的同时,着力健全指数指标体系;第四阶段是后“破”阶段,在做好前三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完成现行预算定额修编、配套管理文件制定并颁发施行。
下一步,造价处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批复精神,按拟定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试点方案》,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责任分工,推动试点工作按计划稳步实施。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