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标函〔2019〕324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的请示》(京建文〔2019〕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原则同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你委以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为导向,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原则,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形成造价的微观干预,完善“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通过改革试点,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化和国际化咨询服务能力,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请你委根据《试点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以终为始、正面突破,加强对《试点方案》细化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构建多层级、结构化的工程造价指数指标体系作为工程计价依据破旧立新的重要突破口,尽快完成科学、智能和动态化的指数指标分析、形成和发布平台建设工作,为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标准定额司联系。我部将持续跟踪指导相关工作,推进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