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决定终止《地方储备大米仓房设计规范》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终止标准编制计划项目清单(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